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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安装规范,门禁消防规范要求(门禁安装规范,门禁消防规范要求)

门禁安装规范,门禁消防规范要求(门禁安装规范,门禁消防规范要求)

逃生通道能否加装门禁系统,消防法第多少条规定?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在必要时可以在疏散通道上加装门禁系统,受消防联动控制,报警联动控制器在火灾应急时能自动打开门禁系统控制的门,不影响应急疏散。这种不属于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情况。

如果门禁系统控制的门不受联动控制,影响火灾应急疏散,则属于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消防控制室应明确设置电子门禁系统出自哪本规范?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 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通道允许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吗?

允许安装车道门禁的,但是要保证在突发情况,不能影响消防车通行,车道宽度不能小于4米

消防有没有条例规定不允许安装电动玻璃入户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对安全出口、疏散门处的门的形式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安全出口处的门规定如下:

6.4.11 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房,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60人且每樘门的副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外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这样符合消防要求吗?

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不符合消防要求。

1、既然是安全逃生通道,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民用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没用规定什么人可以使用逃生通道,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2、门禁系统,是一种邪恶的管理工具,就像日伪时期的“良民证”。是一种阶级压迫的工具。所以,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是一种邪恶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制止。

小区唯一出口安装门禁是否符合消防法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所以,该物业单位作为对消防设施具有维护管理义务的主体,将单元安全出口的门锁死是违反《消防法》规定的。

逃生通道能否加装门禁系统,消防法第多少条规定?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在必要时可以在疏散通道上加装门禁系统,受消防联动控制,报警联动控制器在火灾应急时能自动打开门禁系统控制的门,不影响应急疏散。这种不属于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情况。

如果门禁系统控制的门不受联动控制,影响火灾应急疏散,则属于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消防控制室应明确设置电子门禁系统出自哪本规范?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 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通道允许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吗?

允许安装车道门禁的,但是要保证在突发情况,不能影响消防车通行,车道宽度不能小于4米

消防有没有条例规定不允许安装电动玻璃入户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对安全出口、疏散门处的门的形式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安全出口处的门规定如下:

6.4.11 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房,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60人且每樘门的副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外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这样符合消防要求吗?

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不符合消防要求。

1、既然是安全逃生通道,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民用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没用规定什么人可以使用逃生通道,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2、门禁系统,是一种邪恶的管理工具,就像日伪时期的“良民证”。是一种阶级压迫的工具。所以,高层建筑(30层)逃生通道安装门禁,是一种邪恶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制止。

小区唯一出口安装门禁是否符合消防法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所以,该物业单位作为对消防设施具有维护管理义务的主体,将单元安全出口的门锁死是违反《消防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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